募集期间的利息如何处理?

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  2016-07-07 本文章286阅读

A:对于基金专户来说:(募集户->托管户)

产品募集期间,客户在募集户上产生的利息归客户所有,将在产品成立时折算为客户持有的产品份额。

对于信托产品来说:(->托管户)

利息归总资产所有,客户的份额就是初始认购的份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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